工商总局就网络商品买卖治理法子征求定见
国度工商行政治理总局昨日在其官方网站颁布了《网络商品买卖及有关服务行为治理暂行法子(征求定见稿)》,公开征求定见。
4月21日前,公家可登录工商行政治理总局网站或中国当局法造信息网提出定见。
三大看点
实名登记
通过网络从事商品买卖及有关服务行为的天然人,该当向提供网络买卖平台服务的经营者提出申请,提交其姓名和地址等真实身份信息。具备登记注册前提的,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注册。法子还划定,幼我真实身份信息纪录保留功夫不得少于两年。
;ひ衷
网络商品经营者和网络服务经营者对消费者信息,负有安全生活、合理使用、期限持有和妥善销毁使命;不得不正当使用,不得公开、出租、销售。对于加害消费者幼我信息的,工商机关将予以忠告,责令期限更正;逾期不更正的,处以1万元以下的?。
设“黑名单”
网络商品经营者和网络服务经营者该当遵循恳切信誉的准则,遵守贸易路德;颁布的商品和服务买卖信息应真实正确、齐全充分,不得作虚伪宣传和虚伪暗示。县级以上工商治理部门应成立信誉档案。违法经营者将被列入“黑名单”,受到沉点监管。